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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会沦为文字游戏吗?

耕读行者 邯郸易达会计师事务所 2022-05-07

最近陪客户和执行法官去执行一个生效判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让我感慨很多。

案子是被告公司一个小股东要求查阅、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生效的判决书上是严格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表述的,即:查阅、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执行中却就“财务会计报告”的定义出现分歧,被告方专门制作了标题为“****有限公司20**年财务会计报告”的文书,但并不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原告方就此提出异议,执行法官却说:“我不懂会计专业问题,严格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执行,判决书上写明的就是财务会计报告,人家不是提供了财务会计报告了吗?”但此“财务会计报告”并非《公司法》所规定财务会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七条规定,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一)会计报表;(二)会计报表附注;(三)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当原告方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上述条文时,执行法官仍以不懂会计专业为借口拒绝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让被执行人提供相关会计报表。

由此产生诸多疑问,是执行法官初中没毕业?我认为,只要智力正常,一个初中毕业生完全可以正确无误的理解上述条文的含义;是执行法官与被告串通?我相信,当前形势下这种可能性不大;是执行法官不担当、不作为?我感觉,应该属于这种情况。

经常在国外的电影、电视中看到在法庭上,当事人及律师携带大量的法律典籍,咬文嚼字,针锋相对,国人常常以此感慨国外法治的健全与公平,而不知道其中包含了多少狡辩?泯灭了多少良知?践踏了多少正义?欺辱了多少百姓?

中国的法治会不会走向这个歧途?

中国的法律会不会沦为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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